“城发投·运河公馆杯”
2024年中国舟钓路亚公开赛(湖南南县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南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县总工会
四、冠名企业
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策划运营单位
卡亚克(北京)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六、赞助企业及品牌
南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县支行
湖南助农米业有限公司
LOWRANCE、lurefans、爱克飞丝、KUYING、千竹、鲌翘、大梅鲨、Mustad、ELITELURE、永煌。
七、支持媒体
CCTV5、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CAA官方自媒体、《搏鱼天下》电子刊、卡亚克钓鱼微信公众号、小红书、今日头条、抖音、快手、腾讯、网易等媒体予以报道。
八、赛事类别
本次比赛为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国家级二类积分品牌赛事,参赛运动员将按有关文件规定获得相应技术等级分或排名分。
九、参赛人数
非自带船(组委会提供船只)选手80人,自带船选手名额不限。
十、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至25日
地点:南县琴湖公园
十一、比赛项目
卡亚克路亚钓目标鱼长度赛
目标鱼:翘嘴鲌、红梢、青梢。
翘嘴鲌长度不少于30cm,红梢或青梢长度不少于20cm。(长度为闭合鱼嘴至尾梢尖处的距离)。
十二、竞赛办法
(一)进行两天比赛,每天一场,每场比赛时长6小时。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作钓和用舟规定,组委会全程监督比赛过程。
(三)组委会提供单人卡亚克专业钓鱼艇作为比赛用舟, 运动员使用自己带的探鱼器,但安装时不得破坏舟体。运动员也可自带组委会指定用舟,自带舟允许使用自己的探鱼器等相关配件。摄像设备需统一安装。
(四)自带舟需是舟钓委员会认证无动力“HOBIE PRO12 或HOBIE PRO14 ”或“百途”专业钓鱼皮划艇。自带舟参赛选手需在报名时向组委会报上舟的品牌型号,抵达赛事场地后听从组委会安排将舟停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自带舟选手根据抽签结果决定舟号,自带舟选手舟号顺着非自带舟号往下排,同样抽签决定舟号。
十三、成绩计量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运动员每场最多提交三种有效鱼6尾,计算单场成绩。总成绩按两场共计12尾鱼获的总长度排定名次,不足12尾按实际提交有效鱼获数计量总长度。如总长度相同,则依次比较第一长单尾、第二长单尾、第三长单尾....直至抽签排定名次。
(二)组委会统一为每位运动员提供专业量鱼尺及专用标识。运动员用自带的智能手机下载今日水印相机APP,并自行给有效鱼拍一张照片和一段录像,拍完即时上传给裁判。鱼体应充分接触到量尺,鱼嘴自然闭合并与量尺起始端接触。鱼体身上除了本运动员的手以外不能有其它东西(特殊要求除外),手不能遮挡专用标识、鱼嘴和鱼尾。
(三)照片和视频中量尺刻度和专用标识必须清晰可见,如照片模糊读不出数据,此鱼获无效。放流视频必须拍摄从量鱼尺上抓鱼到放流,鱼游走的全过程,画面应清晰连贯,否则此鱼获无效。
(四)体长大于60厘米的鱼获,选手自己判断不能独立完成拍照和录像时,可申请裁判帮助拍照和录像,拍照和录像必须使用运动员本人的手机。
计量步骤提示:
1.检查专用标识是否贴好。
2.将有效鱼获放在尺上用手机今日水印相机从正上方拍照,并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即时提交裁判。
3.用剪刀在鱼尾尖处剪掉1厘米左右。
4.用手机今日水印相机按要求拍摄放流视频,并即时提交裁判。
5.拍摄照片和视频必须全程使用今日水印相机APP,请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手机上安装今日今日水印相机APP并实名注册,扫码加入团队,关闭自动上传功能,拍照和录制视频后,点击今日水印相机APP的本地照片找到相应的照片和视频上传。每条鱼获的照片和视频必须在拍摄5分钟内上传。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站比赛总成绩排名前10%的运动员获得进入总决赛的资格,冠军选手还将获得舟钓世界锦标赛参赛资格。1-40名还将获得相应的运动员等级积分。
总奖金10万元,奖励总成绩前十名运动员和最长单尾的运动员。获得奖金的运动员本人须依法纳税。
(一)总成绩奖:
第一名:奖金30000元 奖牌一枚 证书一本
第二名:奖金18000元 奖牌一枚 证书一本
第三名:奖金12000元 奖牌一枚 证书一本
第四名:奖金9000元 证书一本
第五名:奖金7500元 证书一本
第六名:奖金6500元 证书一本
第七名:奖金5500元 证书一本
第八名:奖金4500元 证书一本
第九名:奖金3500元 证书一本
第十名:奖金2500元 证书一本
(二)最长单尾奖:奖金1000元
如最长单尾相同,则依次比较第二长单尾、第三长单尾....直至抽签确定。
十五、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资格
1.通过相关晋级赛和认证赛获得晋级资格的运动员。
2.中国舟钓运动员积分榜前80名运动员优先,其他先报先得。
3.自带船运动员。
(二)参赛费用
赛事服务费:1000元/人(组委会提供船只)、自带船运动员500元/人。赛事服务费(包含船只使用、赛事服装、赛事保险、比赛日午餐、饮用水等),选手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报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注册“中钓会员”的运动员进入小程序主页面后,通过“赛事”按钮进入到赛事页面,选择“路亚”,找到本次赛事,点击“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未完成注册的,系统会提示完成会员注册操作)
(四)报名咨询及截止时间
1.赛事报名咨询:
朱 振:18511501309
路钧扬:18511673456
2.自带船运动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卡亚克钓鱼kayakfishingclub 留言或电话13720084018报名。
报名人数:非自带船(组委会提供船只)运动员80人,自带船运动员名额不限。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
十六、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将从全国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成统裁判,其他裁判由总裁判长和主办方协商选派(分区裁判长必须一级裁判员以上)。
十七、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八、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九、权益声明
CAA拥有对所有比赛照片的使用权。参赛运动员需无条件授权CAA相应运营商、赞助商使用比赛中的名字,音频,肖像以及人物介绍可用于CAA制作的商品、推广活动以及文章或媒体发布,且不享有相应报酬。
二十、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一、解释权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二十二、竞赛日程安排
16:00—18:00 裁判员报到
19:00—20:00 裁判组协调会
8月23日
09:00—12:00 运动员报到
14:00—14:15 运动员乘坐大巴由酒店到钓场
14:15—16:15 卡亚克艇驾驶培训、试驾及熟悉比赛区域
16:30—17:30 开幕式、抽签
17:30—17:50 运动员乘坐大巴由钓场到酒店
18:00—20:00 欢迎晚宴
8月24日
05:30—06:00 早餐
06:00—06:20 运动员乘坐大巴由酒店到钓场
06:20—07:00 运动员检录、领取午餐、赛前准备
07:00—13:00 比赛时间
13:00—13:50 运动员提交鱼获照片和视频并确认成绩
13:50—14:10 运动员乘坐大巴由钓场回酒店
8月25日
05:30—06:00 早餐
06:00—06210 运动员乘坐大巴由酒店到钓场
06:20—07:00 运动员检录、领取午餐、赛前准备
07:00—13:00 比赛时间
13:00—13:50 运动员提交鱼获照片和视频并确认成绩
13:50—14:00 最终成绩公布及生效。
14:00—14:30 闭幕式
14:30—14:50 运动员乘坐大巴由钓场返回酒店
18:00 离会
违规处罚规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程和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
(一)运动员可配备多套符合规定的钓具装备,比赛过程中可随时更换,但比赛时只能使用一支钓竿入水作钓。作钓时必须全程手持鱼竿。
(二)禁止在码头出发区和码头计量等待区试钓或作钓。
(三)比赛期间两舟相距不得少于30米。
(四)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有干扰他人作钓和通航的行为。
(五)运动员钓获的鱼,必须完成拍照测量、录像放流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钓获非目标鱼或目标鱼达不到规定长度,应立即放流。
(七)在比赛期间不允许将作钓舟体锚泊在水面及岸边的任何物体上(包括水草、树枝等物体)。
(八)不按规定使用救生衣、对讲机等设施、设备。
(九)必须在码头出发区按裁判员的口令,统一出发。
(十)比赛期间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一)参赛舟进出码头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比赛结束时,舟靠近码头的任何移动都必须低速行驶。
(十二)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抽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水域内丢弃任何物品。比赛结束离开舟,必须整理好所有设施、设备,并保持舟干净卫生。比赛中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必须带回岸上处理。
(十三)参赛选手从报名检录起,应该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比赛和其他行为活动。必须全程参加开幕式、计量、颁奖、采访等环节。
(十四)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服装及钓具,运动员必须穿戴和使用。
(十五)所有运动员必须遵守崇高的体育竞技精神,本着保护水资源、保护鱼类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员负责任的态度。服从裁判员的管理。
(十六)运动员必须在比赛结束20分钟内,按要求提交当日成绩,不提交当日成绩者视为单场弃权。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罚减长度50厘米处罚:
(一)运动员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
(二)违反钓具、钓法及钓饵的规定。比赛中只能使用拟饵,每个拟饵上只能挂1-3枚钩,每枚钩允许1-3个钩尖。禁止使用阿拉巴马钓组及双饵等(多拟饵组合型)拟饵。禁止使用串钩、飞蝇钩组。比赛中禁止使用拖钓、飞蝇钓法。
(三)运动员需在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前抵达码头出发区(以舟体进入出发区为准),超出规定时间5分钟以内。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单场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禁止在赛场设置的禁钓区内作钓。
(二)运动员需在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前抵达码头出发区(以舟体进入出发区为准),超出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四)私自无故弃舟上岸。
(五)禁止舟与舟靠拢、并舟和互相换舟。
(六)运动员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物质。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全场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不得藏鱼、串鱼。
(二)比赛的舟上装有录像监控系统,对比赛过程全程摄录。录像监控系统,为裁判监管的重要部分,除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外,运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人为干扰摄录,导致设备对运动员本人无记录。
(三)在比赛期间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卡、修改照片或视频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比赛中故意重复提交同一条鱼计量成绩。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一)藏鱼、串鱼,情节严重者。
(二)在赛事活动中故意换人、换卡、修改照片或视频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论输赢,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无故不参加颁奖。
(四)不得因对技术官员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
(五)不得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六)不允许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不允许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
(七)在赛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